概述
脑震荡系由轻度脑损伤所引起的临床综合症状群,其特点是头部外伤后短暂意识丧失,旋即清醒,除有近事遗忘外,无任何神经系统缺损表现。
病理改变
过去一直认为脑震荡仅仅是中枢神经系统的暂时性机能障碍,并无可见的器质性损害,在大体解剖和病理组织学上均未发现病变,所表现的一过性脑功能抑制,可能与暴力所引起的脑细胞分子紊乱、神经传导阻滞、脑血循环调节障碍、中间神经元受损以及中线脑室内脑脊液冲击波等因素有关。近代,据神经系统电生理的研究,认为因脑干网状结构受损,影响上行性活化系统的功能才是引起意识障碍的重要因素。但是,这些学说还不能满意地解释脑震荡的所有现象,比如有因脑震荡而致死的病例,职业拳师发生慢性脑萎缩损害甚至痴呆,以及业余拳击者亦有脑机能轻度障碍的报道。同时,从动物实验中发现,遭受暴力部位的神经细胞,在电子显微镜下可见线粒体肿胀、推移、神经元轴突肿胀并有间质水肿。生物化学研究发现,脑震荡后不仅有脑脊液中乙酰胆碱升高,钾离子浓度增加,而且有许多影响轴突传导或脑细胞代谢的酶系统发生紊乱,导致继发损害。晚近,从新的临床观察中亦发现,轻型脑震荡病人脑干听觉诱发电位,有半数示有器质性损害,Jeret(1993)采用前瞻性研究,对连续712例GCS15分的轻微闭合性头伤病人作CT扫描检查,发现有急性损伤病变者,占9.6%。由此可见,脑震荡已经不能用“仅属一过性脑功能障碍而无确定的器质性损害”来概括了,随着医学科学的不断深入研究和发现,必将为脑震荡这一诊断名词注入新的含义。
临床表现
颅脑外伤后立即出现短暂的意识丧失,历时数分钟乃至十多分钟,一般不超过半个小时;但偶而有病人表现为瞬间意识混乱或恍惚,并无昏迷;亦有个别出现为期较长的昏迷,甚至死亡者,这可能因暴力经大脑深部结构传导致脑干及延髓等生命中枢所致。病人遭受外力时不仅有大脑和上脑干功能的暂时中断,同时,也有下脑干、延髓及颈髓的抑制,而使血管神经中枢及植物神经调节也发生紊乱,引起心率减慢、血压下降、面色苍白、出冷汗、呼吸暂停继而浅弱及四肢松软等一系列反应。在大多数可逆的轻度脑震荡病人,中枢神经机能迅速自下而上,由颈髓-延髓-脑干向大脑皮质恢复;而在不可逆的严重脑震荡则可能是自上而下的抑制过程,使延髓呼吸中枢和循环中枢的功能中断过久,因而导致死亡。
意识恢复之后,病人常有头疼、恶心、呕吐、眩晕、畏光及乏力等症状,同时,往往伴有明显的近事遗忘(逆行性遗忘)现象,即对受伤前后的经过不能回忆。脑震荡的程度愈重、原发昏迷时间愈长,其近事遗忘的现象也愈显著,但对过去的旧记忆并无损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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